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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办?人伤事故垫付or不垫付

     我们成长在红旗下,生活在礼仪之邦,接受着传统教育,从小形成人与人要互帮互爱、敢于承担责任的观念和品质。但在这个经济发展第一、个人利益至上、急需扶正道德观的社会环境中,面对很多问题时,我们困惑了,江湖好险恶,我却好单纯。


    遭遇交通事故人伤情况,当事人很纠结,该不该垫钱给伤者治病?

    垫付,曾经看到听到的经验会告诉自己:法律上我没有垫付的责任,人伤无底洞,我遇到无赖怎么办?我垫的钱要不回来怎么办?明明是我被撞,不能因为我开车就要我掏钱,我的钱也是血汗钱......

    不垫付吧,内心很挣扎,自己好像成为了自己经常抨击的视金钱如生命、没良心、没道德、见死不救的人,别人会怎么看待我?心里没底坐立不安,想去看看伤者了解一下情况,却又不敢去、不想去。更关键的是车还扣着,对抗公权力、不配合交警工作,好像又无能为力。总之如鲠在喉、左右为难。

    看到这估计很多人会说:落伍!早就有办法了,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三不一没有!

    对于“三不一没有”这篇文章,笔者追其溯源,了解的应该比一般人更细致些,文章有一定意义,但大多数人都误读了原作者的本意。因为该文写的是针对碰瓷、讹诈采用“三不一没有”,但文章在网络暴力传播中被断章取义,成了一位交警的话,成为应对所有类型交通事故的绝招,更成为加速社会冷漠的催化剂!“三不一没有”到底实用不实用,相信有点社会经验或者真实处理过人伤事故的人心里都明白。那有没有“三不一没有”的成功案例呢,有!欺负一下老实人和比自己更无能的人的时候,可以成功,但请注意,别把老实人逼急了!


    回到垫付还是不垫付这个问题上,有没有一个既让自己良心过得去又不让血汗钱白白流失的解决办法呢?笔者将一些工作经验简单分享,一个字:了解规则、预判结果、合理垫付、缓和矛盾。

    1 初步了解事故责任划分及自己的赔偿责任。保证前期垫付的钱不超出自己最终的赔偿金额。

    2 了解自己的保险情况及保险赔付规则。保证前期垫付的钱不超出保险赔偿范围。

    3 初步了解伤者伤情和大概的治疗费用,以此为基础推算垫付金额。

    4 判断事故性质,如果事故触及刑事责任底线,就不要考虑垫付不垫付的问题了,要么选择“三不一没有”彻底改变人生轨迹,要么选择积极赔偿表明态度争取缓刑。


案例说明:


    悟空开车自南向北直行,绿灯情况下通过十字路口与自西向东闯红灯的电动车八戒相撞,交警观音大师取证后暂扣双方车辆,要求悟空陪同八戒去医院检查。(悟空会看病吗?不会。为什么要求陪同,请刷卡或付现。)

    悟空该怎么办?

 1 初步判断事故责任。

    有没有行车记录仪?有!很好!

    有没有闯红灯?没有!很好!

    有没有超速?没有!超速的话八戒就直接见如来去了。

    车速大概多少?50左右。

    过路口有没有减速注意观察以确保安全通过?......没有。

    接下来想一想八戒,这厮闯红灯!

    初步判断,自己的行为肯定是有责任的了,八戒这厮闯红灯责任肯定要大一些,这起事故自己顶破天也就是同等责任,那么按自己次责、八戒主责的思路进行下一步。

2 判断事故性质。

    非重大交通事故主责以下,不涉及人员死亡。松口气,不涉及刑事责任,做好民事赔偿就可以。

3 拿保单看看爱车保险情况。

    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50万+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Good!就医疗费部分,保险可用金额是:交强险1万+三者50万,共51万。八戒皮糙肉厚,应该够用。

4 在垫付检查费后,经检查八戒后腿胫骨远端骨折,(小腿有粗细两根棒骨,胫骨是较粗、位置靠前、肌肉包裹相对较少的那一根,伸手贴住小腿前面可以感受到胫骨的坚硬。) 经医生检查初步确定治疗方案为手术复位加内固定。通俗说就是开刀把骨头拼合,上医用螺丝加夹板然后缝合。和主治医生沟通,初步确定前期治疗费预估3万元。(注意!摸过小腿的要举手,恭喜你收获了一个医学知识。)

    OK,根据所掌握情况,自己次责、保险可用金额为51万、初期治疗费预估3万,综合判断:事故类型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根据道交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一方次责要承担40%的赔偿责任。再根据先交强险后商业险的保险赔付原则,初步确定垫付金额为:10000+20000*40%=18000元,另外除医药费之外,这种伤情的事故在后期赔偿时肯定会牵扯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等,所以在18000元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增加垫付金额。

    确定垫付金额后,分批按步骤的进行垫付,保证垫付的钱不会打水漂,整个处理过程尽在自己掌握。这样可以让八戒及时得到救治,缓和双方矛盾,配合交警工作,又不让自己良心遭受谴责,更让社会少一些冷漠。


    有人可能会问,人伤无底洞,一旦开了垫付的头,对方无休止的索要垫付怎么办?道理很简单,有人伤事故处理经验的人都知道,人伤事故发生后10天半个月是伤者和家属情绪比较激动的一个阶段,后期随着治疗和恢复会逐渐缓和。而这个阶段后,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也就该下达了,根据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依照上述垫付思路,就可以判断是否需要继续垫付,已垫付金额接近预估上限,停止垫付;还有余额或需要增加垫付,分批继续垫付即可。一般对方拿到事故认定书看到自己的责任,再加上当事人前期处理的比较得当,大部分人是比较明事理的。退一万步讲,即使遭遇老赖,这时停止垫付,前期垫付的钱本来就是应该赔偿的或者是能够在保险中获赔的,当事人并不损失什么。最关键的是,处理过程合法、合理、合情,交警也不会扣着车不放,即使最后闹到法院,法官对待老赖还是有办法的。

    另外多注意一点,如果自己车损严重,对方也有事故责任,根据上述思路举一反三,确定自己损失后,在垫付过程中扣除对方应承担的赔偿比例金额,避免最后自己的损失无处索赔。

    看到这里,很多读者可能对一些专业知识不太明白,别着急,交通事故处理中的法律、保险、医学等等相关知识和经验,笔者会通过“说客”逐步呈现。但是希望大家更多理解思路,交通事故处理没有统一模版,了解思路和要点,需要时,专业知识现去问都来得及。


    对于曾经垫付过和认为应该垫付的人,我个人观点:你们并非单蠢,而是你们拥有这个社会正常人都应该具有的品质--善良。只是在坚持和保护这种高尚品质的过程中缺少了一些必要方法罢了。社会的进步非一朝一夕,如果所有人都对自己生活的环境充满绝望和憎恨,还何谈希望。坚持带来希望,希望让我们更坚持。
曾经垫付和认为应该垫付的人,你们并非单蠢而是你们拥有社会正常人都应该具有的品质-善良。只是在坚持和保护这种高尚品质的过程中缺少了一些必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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