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限行方案确定 明年7月1日起施行

  昨日,市政府发布正式通告,公布我市对黄标车实施限行的具体方案。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议案办理小组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消息。据了解,今年下半年来,我市继续加大尾气污染治理力度,冒黑烟车整治、新车环保目录、环保分类制度、清洁燃油与清洁汽车推广、I/M制度推进等多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今年底,议案办理的各项重点工作均已得到落实,并建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各项管理工作和治理措施已转入依法、依职、依责地正常开展阶段

    据介绍,黄标车限行方案采取循序渐进、分阶段逐步实施的步骤来进行。第一阶段,从明年7月1日起在深南路(新秀立交至华富路口段)早晚高峰时间进行限行。即从200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7时至9时,下午17时至19时,禁止黄标车在上述路段行驶。值得注意的是,未领标的机动车(含黄标和绿标)也一并限行。第二阶段,拟在半年或一年后增加红荔(红岭中路口至华富路口段)、笋岗(雅园立交至皇岗路口段)、南海大道(滨海大道以南)为限行路段。2008年后,逐步将限行路段扩大至市区各主要道路。在扩大限行路段的同时,还将逐步延长限行时间。

    黄标车限行措施对本地车、异地车及政府工作用车、出租车等均一视同仁,严格执行黄标车不得进入限行区域的有关规定。由于我市已经在市区主要路段对载货汽车实施了交通管制措施,因而此次受限行影响的主要是19座(含19座)以下、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载客汽车,这部分车辆在我市大约有12万辆。

    对于20座(含20座)以上的载客汽车,即大、中巴车辆,因其载客量大、人均排污量低,是大多数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因此现阶段暂不限行。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也不予限行。

  昨日,市政府发布正式通告,公布我市对黄标车实施限行的具体方案。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议案办理小组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消息。据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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